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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医院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阅读:0      作者:宣传科

根据我院临床工作需要,现就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

二、项目编号

DBXRMYYBXCG-20260116-1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1台,具体技术参数、采购预算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 递交时间: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2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8: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被拒收)。

2. 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需准备1份正本、4份副本,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密封要求:报价文件需装入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及四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确保密封完整。

4. 递交地址:德保县城关镇象山街23号 德保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收件人:韦老师)

五、评标时间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我院比选小组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对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六、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实质上响应采购需求、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经比选小组评审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商务要求

1. 产品质量: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厂家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质保期:整机免费保修≥3年,核心部件保修年限不低于整机保修年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供货时限: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并送达我院指定地点。若供应商逾期供货,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 资质要求: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格,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资质。

八、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编制时需设置目录及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做到整洁、齐全、规范。

1. 商务部分

1)报价表(需注明产品品牌、型号、单价、总价及供货周期)

2)证明所投货物合格的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厂家授权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响应表(逐条对应本项目技术参数,注明“响应”或“优于”)

2)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质保期、响应时限、培训服务等内容)

3. 资格证明文件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

九、联系方式

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6-3822308

收件地址:德保县城关镇象山街23号 德保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附件:1.德保县人民医院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参数需求及预算

      2.德保县人民医院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比选采购评分标准

德保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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