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引进的人才,按《德保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套改方案》、《德保县人民医院增量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计发薪酬;
(二)高级职称者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按照《德保县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德办发[2015]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且医院安排公租住房一套;
(三)中级职称者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并安排公租房一套;
(四)医院急需的且有执业医师证的实用型人员与具有规培证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并安排公租房一套;
(五)临床本科毕业生安排住房(公租房),愿意从事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产科、影像的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及安排公租房;
(六)以上所指的公租房的使用,按德保县人民医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德医字[2019]5号的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