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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1号)

发布时间:2025-09-08      阅读:0      作者:宣传科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1号)的文件精神,规范整合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废止了部分相关项目,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执行收费,现予以公示,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公示。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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