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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医院临床检验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院内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阅读:0      作者:宣传科

为拓展本院临床检验服务范围,更好服务临床及患者。加强本院临床检验检测项目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从而提升医院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提高医院检验检测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将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临床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共享合作成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具备合适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能,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确定合适的检验检测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和检验检测项目特性,确定合适的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四)确定合适的交付时间: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达成一致,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完成。

二、遴选范围

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遴选方式:院内比选

四、拟选配送企业数量:1家

五、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资质,且实验室为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

(二)第三方检验机构要提供相关送检项目近三个月室内质控。

(三)收样人员接受收样培训以确保标本质量。(提供近三年内收样人员培训相关资料)。

(四)如业务量增加需第三方公司提供人员支持,需在24小时内提供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到岗。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不能参与遴选:

(一)在临床检验检测中违规违法行为,被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如被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三)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四)被列入本院检验检测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

六、检测机构承诺内容

(一)检验检测的质量和安全保证;

(二)检验检测及时性及完成率;

(三)检验检测的售后服务。

七、检验检测报告单中必须具备检验者、审核者、批准者的签名,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将遴选要求相关的资质报价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本,副本4本)。

(二)资质报价材料开始递交时间及截止递交时间:2025522日至2025529 18:00前)将遴选资质报价材料文件寄回我院采购办收(具体联系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请在信封、报价文件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要求密封文件的四周及细缝都要加盖公章),以便联系,投标文件需1份正本,4份副本。

评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552918:00前)后由德保县人民医院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联系人:德保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老师

联系电话:0776-3822308

附件:

附件1 检验科拟采购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报价表

附件2检验科拟采购第三方检测服务评分标准

 

德保县人民医院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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