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药品使用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企业(供应商)作为我院2025-2027年药品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企业报名参加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四)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为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医院年度计划进购的西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
三、配送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参加遴选企业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参与遴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照(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药品质量可靠,在近3年内未被药监、纪检等部门通报处罚,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配送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体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三)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药品配送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遴选活动;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承诺: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保证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准确度: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五、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接受报名
(一)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供商);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正在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三)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平台集中采购严重违纪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的供应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六、配送企业报名及资质审查提交资料
(一)配送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以及附件2的相关支撑资料,各一式五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履职情况良好,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提供报名期内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和自我承诺声明);
(三)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供应商)提交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的配送企业资质证明;
(四)《xx公司药品配送服务方案》(遴选评分依据),方案包括药品配送能力、注册资金、2024年度中标药品品规数、2024年广西区内配送药品金额(流水);仓库面积(冷库>100立方米),配送车辆(冷藏运输车数量)、全程可追溯的网络信息系统、对急(抢)救用药、罕见病用药与短缺药品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特别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配送企业承诺等材料。
配送企业承诺内容包括: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与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配送、急需药品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的调换等)。
上述材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七、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资料请根据遴选评分表的评审指标顺序整理递交: 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含附件,加盖公章);
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
3.企业自评打分表需密封,密封函上注明“XXX企业自评打分表资料”字样,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多页的可用骑缝章或每页盖印),密封处再次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的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遴选指标支持材料(请按遴选标准的指标顺序编制);
5.服务承诺;
6.支持材料真实、有效、合法的承诺函;
(二)未按要求提供支撑资料、资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八、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药剂科递交《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中药饮片配送企业按照《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交附件2-4的相关支撑资料。所提供的评分支撑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材料审核:按照附件2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同时对参选企业提供的附件3或附件4评分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评分及支撑材料匹配无误的,纳入遴选初审。
(四)在医院纪检、审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委员会协助采购办组建评审专家,开展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评审与遴选工作,医院领导、纪检室及部分科室代表列席评审专家将根据《xx公司药品配送服务方案》,结合配送距离远近、配送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最终通过筛查、评估的药品配送企业按照xx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附件4)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最终审定名单,提交医院采购决策机构最后审议审定确定中标企业(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具体遴选企业数量);
(五)参加报名的药品企业(供应商)应接受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如存在不合法、不真实或有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除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他药品;
(二)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市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级政策进行调整;
(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购销合同同时终止;
(四)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我院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不得申请我院下一周期的药品配送权;
(五)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如有配送管理工作屡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严重影响到医院服务的,医院有权停止该企业配送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参加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
(六)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现处于合同期内,因此将不列入本次遴选企业范围。
十、报名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将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德保县城关镇象山街23号德保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同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bxyy2008@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保县人民医院2025 年药品供应商报名资料(公司名称)。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18:00时前,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赖药师 电话0776-3822715。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报送医院采购决策机构审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