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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十严格”来啦,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1-11-25      阅读:0      作者:宣传科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商务楼宇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或法人是本场所、楼宇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有关使用者、经营者、管理者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严格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管理单位要通过在出入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标语、广告,印发宣传小册等多种途径、形式、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增强疫情个人防护能力。

三、严格强化内部人员管理

管理单位要摸排本单位人员的活动情况,建立日报告制度,落实本单位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桂返桂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检查检测,确保上岗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鼓励单位人员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桂,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

四、严格防护物资配备

管理单位要配备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要设置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

五、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每日对公共卫生间、电梯、存包箱柜按钮等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视情况增加与人员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的消毒频次。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废弃口罩要丢入专用箱内。

六、严格落实室内通风要求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要保证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每周对中央空调关键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发现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必须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严格管控出入通道

在入口处安排工作人员或设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登记、亮码等防控措施,做到“开门就消毒、进门就测温、异常就报告”。

八、严格加强秩序管理

加强对出入口、电梯、通道等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过于集中。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要求。提醒人员要错峰搭乘电梯。要加强巡查检查,提醒相关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进行劝导或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九、严格餐馆和单位用餐管理

确保餐馆和单位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建立早晚体温检测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记录,督促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保持用餐环境整洁和空气流通,采取有效分流措施避免人员密集,餐馆上座率宜控制在75%以下。就餐人员要保持就餐间距,使用公筷;餐具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配备标识清晰的垃圾收集专用设备,规范处理厨余垃圾。

十、严格加强监督检查

任何人发现相关单位未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商务楼宇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十严格”◆◆

一、严格人员闭环转运管理

所有转运人员乘车前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者不能与其他体温正常人员同车转运;乘车时严格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尽量交叉乘坐。用于转运人员的车辆尽可能采用空间充裕的车型,车内尽可能采取自然通风,不使用内循环空调通风。严格加强转运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转运过程中须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口罩、工作服、手套等;若转运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等,工作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服、KN95/N95口罩、 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车辆使用前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如转运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等,在完成转运工作后车辆须进行终末消毒。

二、严格隔离场所功能分区

集中隔离场所内部要根据需要严格区分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隔离人员通道与工作人员通道分开,尽量为隔离人员设置独立电梯,并与工作人员电梯分开使用。各场所要采取开窗通风、安装机械排风设备等措施,加强空气流通。

三、严格做好提供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管理

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环境、物品消毒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资质的审核,严格审核其消毒与灭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备是否齐全;要求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熟练掌握消毒操作技能。疾控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现场操作指导和监管,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因操作不规范或失误等引起感染导致疫情传播。各地要将隔离点第三方服务公司作业人员纳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和核酸检测重点人群,马上实施疫苗接种及以1次/3天的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要求作业人员少聚集,相对闭环管理。

四、严格隔离场所人员住宿管

所有隔离人员严格要求单人单间居住。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由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隔离场所情况安排居住。每个房间须有独立卫生间,配备洗漱用品、拖鞋等必要生活用品,有适宜的取暖设备,保持水、电和通信网络正常,尽可能为隔离人员提供最贴心的服务。

五、严格隔离场所人员出入管理

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隔离场所。所有隔离人员不允许在观察期间与其他隔离人员接触。如确需前往集中隔离场所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六、严格隔离场所卫生清洁消毒管理

要定期对隔离场所进行卫生清洁,确保不留卫生死角。每天对公共区域、卫生间、走道、楼梯、高频接触点位、文件等物品进行至少2次消毒。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消杀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隔离对象所住房间原则上由其每天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解除隔离观察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进行终末消毒。对临时设置的集中隔离场所,要进一步强化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频次。

七、严格隔离场所垃圾管

集中隔离场所每天至少清理1次垃圾,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处理要求,每日定点定期集中回收规范处理。集中隔离场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2—3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八、严格隔离场所人员培训  

严格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特别是加强工作流程和个人防护的培训,使参与执勤、隔离、保洁等工作人员均能明确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消毒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进行消毒剂配制、保持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九、严格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防护管理

严格要求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须穿戴医用防护服、KN95/N95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须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注意手卫生和消毒。

十、 严格做好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需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测体温1次,并做好其他相关临床症状的观察和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与排查,严禁带病上岗。落实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制度,以1次/3天的频次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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